生命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11月“支部主题党日”
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11月“支部主题党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部主题党日”主题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关注十九大召开后的相关动态。学习形式内容不限,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结合本支部和党员自身情况,进一步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的认识和体会,增强“四个意识”,明确努力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学习新党章:十九大召开对中国共产党党章进行了一定修改,请各支部认真学习和对比新旧党章的变化,结合本支部和党员自身情况,对新党章的修改深入学习和体会。
二、规定动作
1. 交纳当月党费。党员主动现场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员手册中的党费记录,做好党费收缴登记。(11月27日前,教工支部与本科支部将本支部党费与党费本交至219夏曼曼;研究生党支部交至何帅丞)(本月上旬已交纳支部可忽略此步)
2.组织集中测试。下载群内文件《知识测试样卷及十九大报告自测100题(附答案)》,请各支部从题库中自行挑选不少于20道题进行集中测试,不可附答案。
3. 讲授微党课。围绕本月主题和相关内容开展讲党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鼓励开展普通党员轮流讲党课。
4. 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围绕本月主题,结合本支部实际,深入学习十九大相关文件及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展开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认识、形成共识,明确努力方向。(11月27日前,每支部提交一篇电子版心得体会,字数文体不限,本科支部与教工支部提交至夏曼曼邮箱xmmhust@hust.edu.cn;研究生党支部提交至何帅丞hschust@hust.edu.cn)
5.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与资料存档。各支部要将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及时在支部工作手册中进行记录,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组织生活记录模块”。(11月27日前,教工支部于本科支部将会议记录本交至219夏曼曼;研究生党支部交至何帅丞)各基层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也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果,真正做到学习入心、入脑。
备注:
1. 时间节点与提交资料:11月27日前,党费、党费本、电子版学习心得、会议记录本,教工和本科支部给夏曼曼;研究生给何帅丞。
夏曼曼邮箱 xmmhust@hust.edu.cn,电话13307197595;
何帅丞邮箱 hschust@hust.edu.cn,电话18585520528。
2. 学习资料可参考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GB/67481/412690/index.html
http://cpc.people.com.cn/
华中大视野网——党的十九大专题http://focus.hustonline.net/v1/focus/focus
党章修改相关内容https://mp.weixin.qq.com/s/dvHgJsGwjXXqHDwYFstXWA
生命学院党委
2017年11月17日